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西藏自治區關于水源地劃分整改工作要求,拉薩市開展了一系列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,今年9月中旬完成了《拉薩市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》編制工作,并于9月底獲得了自治區政府關于建立水源地保護區的批復。
拉薩市環境保護局污染防治科科長德慶介紹,此次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分嚴格按照新修訂的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》要求進行劃分。目前,拉薩市城區4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為(東郊)獻多水廠、北郊水廠、藥王山水廠、西郊水廠。
德慶告訴記者,每個月月初,拉薩市環境監測站就會對各水廠的水質進行監測,分為采樣和實驗分析及數據匯總,每次監測大概需要10個工作日。11月初,拉薩市環境監測站分別對以上水廠的水質進行了監測,結果表明,這4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Ⅲ類標準,水質達標率為10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