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相關認識分析,新標準執行起來確有難度。此次強制實施的新標準早于2006年12月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委聯合頒布,2007年7月1日起實施,其中部分指標最遲實施期限為2012年7月1日。如今眼瞅著距離原定最遲實施期限40幾天的時間。根據以往的經驗,筆者也對執行結果甚為擔憂。
新標準對于凈水器企業來說是挑戰也是契機。我國人口眾多,水資源短缺,相比之下,我國人均擁有的水資源與發達國家相比少之又少。隨著人口的增加,工業的迅猛發展,環境的日益惡劣,水資源短缺與水資源污染的矛盾正日益尖銳。目前中國城鎮市政供水主要采用的傳統凈化消毒手段為混凝—沉淀—過濾—消毒,這種方法只能去除水中的部分有毒有害物質,殺滅部分細菌、病毒,一些肉眼看不見的有害物質,可能會隱含其間。
由于受生活和工業廢水污染,中國不少地方的水源水中有機物、氨氮等污染物大幅增加,即所謂“微污染水源水”,在舊標準實施期間,肉眼看不見的有害物質相對要少得多。但現在再按這一標準執行,則顯得有些滯后。而常規工藝,僅能去除20%-35%的有機物,對氨氮等物的去除效果十分有限。此外,我國自來水普遍采用氯化消毒,研究表明:經過氯化消毒的水中,三氯、四氯甲烷等致癌有害物質,已經超過300種。